1945年8月15日正午,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《终战诏书》,宣布无条件投降。而9月3日是被设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,更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1945年9月2日,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。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,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。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反侵略历史上的第一次全面胜利,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之后每年的9月3日,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。
1、1946年4月,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将庆祝胜利的9月3日,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(“国定纪念日”)。1951年8月13日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,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。1999年9月18日,国务院对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进行修订,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。2014年2月2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。
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,铭记历史才能开创未来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,是正义战胜邪恶、光明战胜黑暗、进步战胜反动的伟大胜利,值得我们永远纪念。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不屈不挠斗争,值得人们永远铭记。在这一战争中,所有英勇献身的英烈和为之作出贡献的人们,值得人们永远缅怀。